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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練茅山御鬼靈術

(一)領養靈童修練最基本必須為七七四十九天才功德完滿,期間要視各人心誠及與靈童之緣份,有些人更快至七天至十四天內己有溝通,故因人而異.
(二)修練時間是以太陽下山後任何時間,但不得超過丑時。(即零晨三時)
(三)修練者必須誠心誠意與鬼靈相對,方可溝通。
(四)修練者必須連續每星期喂血給靈童,一連七個星期,每星期一次,是用無名指滴一滴血入內。(男左女右)(五)修練時結印及念「御鬼咒」七遍,再焚「御鬼通靈符」一道。
(六)如帶靈童出外,必須叫他名字隨你出門才可。
(七)記得靈童生日之日期,當曰要購買一些小玩具及衣服、食物。(少量己可)
(八)任何情況,不得把靈童隨意拋棄,如果有必要,可把他送回法師處安奉神位供養。 (隨意拋棄靈童十分危險,危險係數N高!切勿一試!!)
(九)御鬼咒,手訣及通靈符。
(十)如要增加與靈童之溝通及本身之財運氣場,最好先沖七色花涼,效果更好。最後,切記!用任何法科之力量圖增加或改變本身運氣必須切記佈施社會,多種福德,才可長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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