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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木雕

福建省的福州木雕,也是在建築裝飾、傢俱裝飾和寺廟神像的雕刻基礎上,發展起來的一種木雕藝術,它成熟於明末清初。福州木雕以龍眼木為材料,所以,又稱「龍眼木雕」。龍眼木主要產於閩南一帶。質地略脆,紋理細密,色赭紅。老龍眼木的樹干,特別是根部,奇形怪狀,為雕塑之良材。木雕藝人利用它的根部及其折痕疤節,因勢度形,雕成各類人物、鳥獸形象,造型生動穩重,結構優美,既符合解剖原理,又動人、誇張。刀法或斧劈刀鑿,或細膩刻畫,圓渾嫻熟。
    福州木雕的題材以人物、動物形象為主。樹根雕刻是福州木雕的獨特品種,所以,過去有人稱福州木雕為「福建天然疤根雕」,也不無道理。福州木雕的外貌特徵在於作品磨光、蓋上漆後,可以永不褪色,始終呈現出一種古樸的銅黃或桔柚黃色澤;若用蜂蠟或川蠟再分別擦一次,就愈顯光潤。有些動物題材的作品,藝人們往往還用骨製成牙齒,用玻璃製成眼睛,這樣作品就更加生動。
    清代,福州木雕曾出現三個主要的流派:以大阪村藝人陳天賜為代表的大阪村派,約有30多人,他們早先主要雕刻彌勒佛、十八羅漢、八仙、觀音等神仙佛像,後來有增加了仙女、仕女、動物形象;以象園村柯慶元為代表的象園村派,他們擅長表現蟲草花卉、果盤等,還喜歡雕刻活動的作品,如踏水車、劃龍舟等;以雁塔鄉王清清為代表的雁塔派,也稱漆器派,他們主要擅長雕刻圖案花紋,還有和漆器相結合的浮雕花鳥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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